第98章 骄横的贾伯爷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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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运出城的粮食、物资纷纷入库。
征用大酒楼的酒水、吃食物归原主,并从缴获的物资中拿出一点作出相应的补偿。
那些乌人马匹数目众多,被分放在四处宽敞的地方临时安置。
剩余缴获物资被集中堆放在县衙大院里。
梅县主簿亲自带着几名小吏在一旁登记造册。那些小吏从未一次性见到这么多物资,兴奋地指指点点。
文莺见到不少士卒怀中鼓起一块,兴许是押运、清点途中私自拿走的战利品,就连管屯长也偷偷揣了两块。
这在军中实属正常,虽说按军法,军中缴获的战利品要集体上缴,再由上官进行上报,按照战利品级别通过朝廷或地方将领统一支配。
除了战马、粮草这种重要的战略物资勉强还能做到如实上报外,其余之物,地方经常私自瓜分,甚至私自顺走一些,朝廷亦管不了太严。就算上报的战略物资,朝廷一般也会分出三成至半数给有功将士。
朝廷军饷对于底层士卒光棍一条的还可以,有家有室的也就勉强混个温饱,大部分中下层将士,基本上没有那些家国大义的概念,在战场上,要再得不到点好处,谁愿意提着脑袋给朝廷卖命。
故此,地方士卒私自瓜分一些战利品之事,只要做的别明目张胆,别太出格,朝廷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颜城守与管屯长商议分人头的事,管屯长也叫来文莺参与此事。
毕竟,不费一兵一卒便斩了四百乌人,全赖文莺之谋。
最后商议的结果便是,四百乌蛮人头各分一半,缴获的所有乌人皮甲、裘衣、皮帽梅县得七成,管屯长众人得三成。那三件狼皮裘衣皆给了管屯长。
梅县少甲大伙儿都知道的,这种轻薄的乌人皮甲,朝廷是看不上眼的,梅县应可自行处置,稍微改动处理一下,梅县士卒便人人有甲,虽是简易的皮甲,也比布衣强上不少。至于那些皮帽,改动一下,无论军中还是民间,皆是不错的御寒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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